今天看到雨伞主席连发三博,忍不住在她的第三博《民主与集中》回了一贴,雨伞主席对于民主与集中的对立而统一的关系深感困惑,于是我想起前些天跟一个朋友说起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关系,不仅话题类似,而且实质内容是一致的。于是回帖如下:
呵呵,今天怎么啦,连发三博。
民主和集中本来就不是矛盾的。
昨天跟一个朋友解释类似的话题: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
我说:为何强调个人主义的西方的团队精神反而貌似比强调集体主义的中国要好?
当个人发现团队精神能使自己获益的时候,发现实现团队目标就能实现自己的目标时,发现离开了团队自己就会面临危险和受损时,个人就会有很好的团队精神。
但是如果集体主义往往意味着要你牺牲自己,所谓的牺牲小我;然而你牺牲了自己的利益,却让打着集体主义旗号的少部分人借助不透明的分配机制而把大部分获益 放到他们口袋时,这样的集体主义怎么获得雪亮的眼睛的人民广泛的支持呢?看看大跃进和集体公社的结局最后被承包责任制终结才带来生产力的解放就知道了。
而这样的现象,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已经说过了:“人的本性中最重要的是利己主义,人的大部分行为都是受“利己心”支配,社会利益往往被抛在脑后。但是,不 期而然的是,这种行为的结果,不但利己,而且比一个人殚精竭虑、刻意追求公众利益时,更有利于社会。斯密把这种机制,称作“看不见的手”。因此,斯密主张 完全的自由竞争,认为与其让政府干预经济,还不如听任市场调节来得有效。政府的职能,只是保家卫国,抵御外侮;建立严明的司法机构;适当兴办公共工程和公 众事业,其他,则尽可无为而治之。”(参考:http://www.fatianxia.com/review/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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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我继续遐想,如果把视线回到一个公司的管理,作为老板和管理者,只有时刻考虑员工的利益在哪里,并通过制度和公司利益形成一致,那么员工才会持续地全力以赴地为公司付出。一个国家难道不也是这样的吗?当然,这里的利益包括了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收益。
2008年9月9日 于广州愉景14楼